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企业 申请需要的条件
垃圾清运垃圾资质需要有建设厅颁发的清运服务许可证和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的垃圾清运资质等级证书。
办理上述证书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确定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对象或中标人;
2、中标人或中标单位先向其发包方(各街道办事处)提供申办相关许可证及街道初审的资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
3、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完成初审工作后,再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提出办理相关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审查资料;
4、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审查相关申办资料及资格后,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或省环境卫生协会申领相关许可证的编号及全省统一印制的相应的空白证件;
5、后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向相关企业或其中标方填写并发放相关《许可证》。
上述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年检复印页清晰;2、公司章程、企业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等文件;
3、清洁清洗设备、设施明细表(主要设备提供图像资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企业开户行开据的资信证明;
6、企业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学历复印件;
7、企业须提供二至五名以上人员的培训证书(其中高空和空调至少五名),培训证书包括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证书、具有行业协会(机构)颁发的证书、具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
8、提供近一年来两例相关项目证明(项目合同书或甲方出据的证明材料、附带项目方案及影像资料)。
企业资质申请需要的基本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
(二)法人身份证照片:或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
(四)场地租赁使用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照片
(五)公司简介:主营业务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