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资质 投标要求
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核实。
服务机构自愿性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如下材料: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表;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机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专用药物与器械清单;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操作规程)。
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评估中心对备案服务机构所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核实,对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备案手续,并颁发《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对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备案单位并说明理由。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相关要求规定:
1、服务机构应在《资质证书》到期前两个月向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评估中心提出换证复审申请,并应提供下列资料:复审申请报告一份;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完成复审,根据复审结果换发相应级别的资质证书。
2、 《全国病媒生物生物预防控制服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证书》使用“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评估中心”印章及钢印。
随着资质管理制度的改革,企业的信用在资质申办、增项、升级中,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如果有经营的行为,不但可能导致已经拥有的资质被吊销,还可能导致将来办理增项、升级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