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将自己的应该自己完成的部分工作,外发给其他企业承担。比如说,银行需要ATM机,但是他自己不会生产和后续维护,这个工作就可以金融外包给的技术公司来生产和维护这些设备。
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将其部分事务委托给外部机构或者个人处理。2005年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金融服务外包》,对金融服务外包监管提供指引。该文件将金融服务外包定义为“受管制实体在持续性的基础上利用第三方来完成一些一般由受管制现在或将来所从事的事务,而不论该第三方当事人是否为公司集团内的一个附属企业,或为公司集团外的某一当事人。
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是指金融企业以长期合同的方式委托信息技术服务商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应用软件开发与服务、嵌入式软件开发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等。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是指金融企业将非核心业务流程和部分核心业务流程委托给服务提供商来完成,主要包括呼叫中心、财务技术支持、消费者支持服务、运营流程外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