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及〈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科学组织运行和养护维修。
要明确告知作业中可能存在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预防措施,使其对从事工作的潜在危险有正确的认识,从而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严格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依照有关,进一步建立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仔细查找生产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是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管网、泵站、污水污泥处理区域加强监测和防范。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生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督促本地各有关单位提高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意识,加大投入,配备安全生产必需的设备、仪器和防护器具,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正常生产运行。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用心惠民”为根本价值取向,以“排水畅通”为工作目标,坚持“三心”服务理念和“四快”机制,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切实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工作,推进排水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为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