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一、项目服务方案要求及内容
遵守采购方各项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按照管理内容、管理标准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还应具备健全的日常保洁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质量督察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作业方案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以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作业为辅;
(区域道路按照所分级别标准清扫保洁;
(3)完善作业车辆和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二、道路清扫保洁内容
1.根据移交的社区道路、背街小巷、地面明沟、公共休闲活动场地、可视范围内屋顶垃圾、公共绿地、树穴的保洁面积2.实行清扫保洁全覆盖,保洁人员实行“定人、定责、定岗”制度,按8小时全覆盖保洁: 6:00--11: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每天两遍清扫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即早间次普扫应在8:00前完成,下午清扫时间应在15:30(夏季16:00)前完成。在清扫完成后,进入保洁时间段,不允许出现脱岗现象,应做到作业时间内重点区域都有专人不间断保洁。在道路清扫作业时不得将沙土等垃圾扫入下水井道,作业过程中如遇到窨井盖前应停止清扫,清完垃圾后方可继续清扫作业。清扫保洁作业后必须达到路面见本色,无积存裸露垃圾和废弃物,无淤泥,无浮土,地面无积水。
临时市场每天普扫,每天清洗一次。
3.责任范围内的道路、沿街店面等可视范围的公共设施上的乱堆杂、乱涂写、乱张贴、小广告须当日及时清除干净。
4.垃圾桶的配置:由区垃分办指导,各镇街统一购置、更新。
5.垃圾桶需密闭且完好,垃圾桶每周清洗1次,摆放规范,垃圾点每周清洗,保持垃圾桶外观及其周边干净整洁。如有缺损或遗失须及时通知采购单位协调维护或补充更新;垃圾收集车应保持完好、密闭、整洁,无乱悬挂,运输途中无超载,无飞扬、无撒漏现象。
6.按照垃圾分类要求,采用密闭式电动垃圾收集车或机动车辆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