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规定,建筑钢结构的检测可分为钢结构材料性能、连接、构件的尺寸与偏差、变形与损伤、构造、基础沉降以及涂装等项工作,必要时,可进行结构或构件性能的实荷检验或结构的动力测试。对某一具体钢结构的 检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内容和检测项目。
厂房钢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按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项目评定。构件的承载能力可通理许算*试胶确定,相对于荷救效应进行检验就是承载能力项目的评定。满足构选要求是构件预期承载能力的前提条件,当构造不满足要求时,就意味着承载能力的降低,可以直接评定安全等级。
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包括承载能力、连接和构造三个方面,取其中等级作为构件的安全性等级。钢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变形、偏差、般构造和腐蚀等项目进行评定,并取其中等级作为构件的使用性等级。承重构件的钢材应符合建造当时钢结构设计规范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如果构件的使用条件发生根本的改变,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否则,应在确定承载能力和评级时考虑其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