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评审小组来控制和实施供应商评价。小组成员由采购中心、公司质量部、
事业部质量部的供应商管理工程师组成,包括研发工程师、相关专家顾问、质检人员、生产人员等。
从供应商风险评估的角度,半数原则要求购买数量不能超过供应商产能的50%。如果仅由一家供应商负责
的供货和成本分摊,则采购商风险较大,因为一旦该供应商出现问题,按照“蝴蝶效应”的发展,
势必影响整个供应链的正常运行。不仅如此,采购商在对某些供应材料或产品有依赖性时,还要考虑地域风险。
供应源数量控制原则指实际供货的供应商数量不应该太多,同类物料的供应商数量好保持
在2~3家,有主次供应商之分。这样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果,保证供应的稳定性。
供应商的管理水平和供应链管理实施的深入程度不同,应该优先考虑规模、层次相当的供应商。
不一定就一定是的供应商,如果双方规模差异过大,采购比例在
供应商总产值中比例过小,则采购商往往在生产排期、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