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自愿原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
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注册执业人员、具有工程
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近3年代表性业绩、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及时核实其在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报送虚
假信息,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核实,对涉及非本省市工程
业绩的,可商请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助核查,
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