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是对节能服务企业服务能力的证明,是国家唯一认可的综合实力的资质,也是目前节能服务唯一的行业标准。随着国家行政审批改革及政府职能转变,节能服务公司的国家发改委备案制度、工信部推荐制度已取消,急需一套市场化认证评价机制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有效评价和规范。2016年12月。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正式发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RB/T302-2016),于2017年06月01日实施。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的目的在于全面地评价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水平,为国家、地方及相关方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措施及市场行为提供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利益相关方的顾虑。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多个国家和行业规划文件均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竞争需要:随着国家行政审批改革及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节能服务公司的国家发改委备案制度、工信部推荐制度均已取消,北京、上海等地方备案制度也基本终止实施。节能服务产业处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的时期。
急需一套规范化第三方评价机制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力认可,支撑节能服务公司参与市场投标等竞争活动。品牌提升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于2016年底正式发布了认证认可行业标准RB302-2016《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推动建立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制度,将有效承接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备案推荐职能;有助于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提升服务水平。
以衡量认证委托人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所具备的能力水平及潜力,具体要求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执行;(2)服务过程评审涉及用能状况诊断、项目设计、合同管理、生产与采购、改造/施工、运行与维护、节能量测量与验证等服务过程,对服务过程质量控制及保障能力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执行;(3)服务绩效评审重点针对组织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