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二)每月末,财务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个月的《月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月末报送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实际回款情况,根据资金支出的用途,审批各部门年度及月度可使用资金的额度。
(四)对于投资类或生产经营类的资金支出,先审核业务的内容是否在投资计划或生产经营计划的范围内,再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审批可使用资金额度。
(五)在实际对外付款时,将参照本月的实际资金状况,批复用款。
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条资金收入分为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三类。
第十二条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各单位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本单位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营运资金的使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四)财务部对公司单位设立的银行账户开设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银行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监控,财务部门每月必须上报资金收支月报。
(五)关联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