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扣缴、挪用、拘留。采购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承诺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披露与服务购买有关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营单位应当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任务,确保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服务完成后,买方应委托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服务对象较多
标准化服务标准。各地要根据购买养老服务的特点,制定统一明确、可操作性强、评估容易的基本服务标准,方便接受采购主体掌握和监督的承接。买方应及时梳理服务标准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供财务担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基金,应当在现有的养老金支出预算安排中予以考虑。对于新增养老服务,各级地方政府在科学计算养老服务项目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完善监督机制。
各地要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活动前后的监督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数量较大的项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加强绩效考核。各地要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养老服务对象、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价机制,加强对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体系中,应更加注重受益人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评价。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绩效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为政府选择养老服务购买主体,编制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购买项目和预算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未来,为创业主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