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一般是指招标人委托或授权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帮助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信誉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招标代理是一种社会中介组织。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否则,政府和企业之间就不会分离,这将构成对其他机构的不公平待遇。招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这两种方式并存,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至于采用哪种方法,由招标人根据法律要求自行决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但不是无条件的选择。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才能自行处理招标事宜。在立法中,还认为应防止自招投标中可能存在的弊端,并保证投标质量。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